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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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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一十八章 让我看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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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新城并未按照惯例,给大燕皇帝修建行宫。

用王爷的话来说,

招待真正自家兄弟的地方,就是家里,修建行宫什么的,实在是太见外了。

对这位的抠门,皇帝本人早就习以为常,当年自己产业全交给户部,在自己父皇眼皮子底下过苦日子有这顿没下顿时,写信给这位,结果这位派人送来了两车玉米面儿。

弄得皇帝现在闻到玉米味的东西,这胃里,就自然而然地有种锉刀在锉的感觉。

不过,平西王府虽然不似皇宫那般奢华,但很有格调。

论个清幽雅致,怕是连京城外的后园,也比不过它。

“姓郑的,确实是会享受会过日子啊。”

皇帝坐在石桌旁,看着院子里的小桥流水,心境,也不由得清逸了一些。

皇后已经换了一套更居家的衣裳,这是四娘为她准备的,庄重却不失风采,或许,在整个大燕,天子一家也就只有在这座王府里,才能体会到真正的寻常百姓串门走亲戚的感觉。

“臣妾倒是很喜欢这里呢,不闹,还清幽。”

何思思不喜欢排场,和寻常普通人“暴富”起来后过分补偿自己不同,她很快就沉淀了下去,依旧喜欢小日子的感觉;

否则,她也不会在皇宫里拾掇自个儿的菜园子了。

当然,这或许也是与何家的传统有关,何家自上到下,都是本分人。

站在身侧的魏公公开口道;“娘娘,等回京后让工部仿着这处园子在宫里再修一个就有了不是。”

和先帝的绝对克己不同,

当今圣上并不是那种苛刻自己的主儿。

用皇帝的话来说,就是皇帝过不过苦日子,没什么意义,除了满足了自己“朕是个勤俭的好皇帝”虚荣,与民间百姓是否吃得饱穿得暖有什么干系?

所以,魏公公才敢提出这一茬,搁先帝爷时,提建议修园子,那是嫌命长了。

但皇帝还是摇头笑道;

“意味不同的,园子这种东西,主要还是看个心境,皇宫哪怕变出个上百种模样来,它也依旧是皇宫。

倒是这姓郑的,在这里,日子是真逍遥,所以才能给人以这种雅趣。”

平西王府很大,但和寻常意义上的那种恢宏宫殿比,还是袖珍了很多。

所以,除了四娘的一座签押房在这里外,王府下的各个衙门并不在王府里设有办公场所。

家,是真的有家的味道,恬淡安静与祥和。

“住得还习惯么?”

郑凡走了进来问道。

“你说呢?我以前的王府和现在的皇宫,和你这里比起来,一下子就跌了格调。”

“哈哈。”

王爷对这个评价很满意。

皇后站在旁边,欲言又止。

郑凡会意,道:“太子正在继今日的课业,过会儿就放课了。”

听到这话,皇后也是露出了微笑。

“你的孩子们呢,让我看看啊。”皇帝催促道,“我这里,见面礼可是早就备下了。”

“怕你们劳累,本想让你们歇一歇,既然这样,我这就吩咐他们过来。”

郑凡对着身后挥了挥手,肖一波走了过来。

皇帝却站起身,摆摆手,道:“孩子们还小,咱们自己去看吧。”

“也好。”

王爷陪着皇帝与皇后一起去了熊丽箐在的院子。

天子入住王府,王府的家眷必然清楚肯定会与天子见面的,且大概还得一同用晚膳,虽说对于王府的家眷而言,对天家要有多敬畏还真谈不上,但也不会去失了礼数。

所以,熊丽箐今日也是特意打扮了的,本来是准备穿华装,但府邸里下人来通禀皇后换上了四娘送去的衣服后,熊丽箐也就选了件楚地贵妇裙。

人家穿便服,你穿盛装,无形中就把自个儿的身份落下太多了。

低半头可以,毕竟人家是客,但自家男人和皇帝是平起平坐的,自己这个做女人的,怎能表现得过于谨小慎微?

“拜见陛下,吾皇万岁。”

熊丽箐屈身下福;

不过,其身后的婢女嬷嬷们还是全部跪伏下来行大礼。

皇后赶忙上前,搀扶起熊丽箐。

“妹妹越发漂亮了。”

“姐姐也是越发明艳动人呢。”

当初熊丽箐入燕京先帝爷册封时,是与何思思见过面的。

毕竟,在那时的燕京城里,真正算自己丈夫本家的,也就当时的六皇子府了。

一行人倒也没过于生分,一起进了里屋。

大妞本就比郑霖出生要早,抓吉是年前办的,皇帝是年后出的京,一路走走停停逛逛也是耽搁了不少日子。

对于小孩子来说,几乎是一个月就变一个模样。

这会儿的大妞,已经开始自己小手抓着婴儿床的栏杆张望了。

果不其然,

当天子夫妇走进来时,

大妞朝着这边,

绽放了微笑。

一时间,皇后娘娘整个人都被这女童的笑容给融化了,近乎是扑上前,将大妞抱入自己怀中。

“咯咯咯……”

大妞还在笑着。

皇后抱了好一会儿,这才笑道:

“这姑娘,实在是太招人稀罕了。”

说这句话时,皇后目光是看着皇帝的。

意思,其实很明确了。

皇后又能有什么坏心思呢?

她是真的觉得大妞很漂亮,一眼看着就讨喜。

作为有两个儿子的母亲,

看见这种精致如瓷器的女娃,自然而然地就想收了当自己儿媳妇。

皇帝其实也很喜欢大妞,

先前在信里,姓郑的将他闺女吹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仙女下凡,皇帝原本是可以理解的,毕竟情人眼里出西施,当爹的对自己的闺女,也差不离,他自己也是对贵妃所出的公主很是喜爱。

但见到真人后,皇帝才意识到,姓郑的真的生出了个极品!

在这个时代,极品还是个纯粹的褒义词。

夸奖孩子,一般会说这孩子有灵气,姓郑的这闺女,其身上的灵气近乎是要溢出来似的。

皇帝见多识广,

当即看向郑凡,

问道:

“灵童?”

“嗯。”

王爷矜持且不以为意地微微颔首。

皇帝深吸一口气。

这时,身后伺候着的魏公公上前道:“陛下,奴才自小公主身上,感应到了火凤气息,浓郁得很哩。”

“哈哈哈哈哈。”

皇帝大笑起来,拍着郑凡的肩膀道:

“那楚国熊氏,岂不是得呕死!”

身为帝王,对“家”的概念,和常人不同,这女娃是火凤灵童,本是人熊氏的骄傲,现在,却身处于燕地,是燕人!

“郑凡,这就是你的不对了,怎么不在信里告诉我?”

“这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么,还需要特意告诉?”

“………”皇帝。

着道了,着道了,给这货搭了个台子。

皇后还在那里搂着大妞逗弄着,大妞也很给面子,互动得很好。

身边的魏公公其实还留意到了,在婴儿床的角落里,放着一把剑,这把剑,魏忠河认得。

看来,剑圣收的徒弟,就是平西王府的长公主了。

按理说,这件事其实是瞒不住世人的,毕竟那天剑圣闹出的动静挺大,而且亲眼目睹这一切的文武极多,但一来奉新城算是密谍司的一处禁地,密谍司在这里的势力本就被压缩到了一个小小的办事处里;二来皇帝东巡出京后,也压缩了信息渠道,每天要看折子的同时对其他方面的细节信息,自然就难以全面了。

皇后还在对皇帝使眼色,皇帝却依旧不为所动,只是跟着一起逗弄着大妞。

这时,肖一波进来通禀,说太子殿下下学了。

要见儿子了,皇后终于被转移了注意力。

“那就先不打扰你们一家人团聚了,等会儿到吃饭时,我来喊你们。”郑凡说道。

“好。”皇帝点了点头。

随即,

皇帝和皇后一起出了熊丽箐的院子,去往自己住的地方,魏公公跟在后头。

皇后开口道:“陛下,大妞多好啊,你……”

魏公公当即挡开双手,布置出了一道防止被窃听的小结界。

皇帝留意到这个细节,却摆摆手。

魏忠河撤去了结界;

既然都住到人家家里了,就没必要再背着人家说话了,否则会显得自己小家子气。

而皇后则完全没留意到这个细节。

“大妞是好看,但皇后,她是郑凡的闺女。”皇帝劝解道。

“平西王的闺女又怎么了?岂不是正和咱们天家般配么?”

镇北王府已入颓势,不复当年之勇;

现如今,平西王府是大燕毫无争议的第一藩镇。

按照传统,确实是与天家联姻最为合适。

皇帝却伸手指了指自己,问道:

“闵氏呢?”

皇后闻言,身形一颤,她有些惶恐,皇帝竟然不惜点出其内心的伤疤来劝说自己。

皇帝却无所谓地抓着皇后的手轻轻拍了拍:

“姓郑的不是我外公,我外公当年虽说手眼通天,但到底玩不过我父皇,但姓郑的和我,现在我们是不玩,但真要玩起来,朕能不能胜得过他,还真难说。

当然,这不是最主要的。

就说当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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